T1134也是在个人报税中比较常见的表格之一, 尤其是对于一些投资移民的朋友,中国内的公司自然就属于T1134申报的范围。
海外附属公司是指纳税人股份超过10%的海外公司资产。这个10%既包括纳税人自己持有的,也包括关联人(如家人)占有的。按规定,只要纳税人占有1%或以上的股份,再加上其关联人占有的股份,达到10%或以上,海外附属的定义就成立。你就需要在每自然年(或者是公司财政年度)后15个月内向政府提交该公司的T1134表格,如果纳税人拥有有多家海外附属公司,每个海外附属公司都分别需要填写相应的表格。
如果海外附属公司的年度总收入低于25000.00,或者公司年度内总资产市场价值从未超过不到1百万加币,可以不用申报。
如果附属公司从事积极的生意,公司收入如果未分配到个人手中,不要在加拿大交税。如果是投资性的收入,公司收入要计算到个人总收入中,在加拿大交税。
填写T1134所需要的信息。
基本信息:
附属公司的名称,地址,成为附属公司的年份,主要商业活动,经营所在国,股份构成,申报人占有的月份比例,公司组织结构,以及申报人与附属公司的借款。
财务信息
财务报表及附注。附属公司的财务年度起止日期,总资产,税前收入,应交税。利润分配信息部分要求说明从附属公司得到了多少红利。
收入结构,雇员信息
财务报表及附注。雇员数量。利息,红利,租金等收入来源结构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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