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外联署企业的申报(T1134)
T1134 也是在个人报税中比较常见的表格之一, 尤其是对于一些投资移民的朋友,中国内的公司自然就属于 T1134 申报的范围。 海外附属公司是指纳税人股份超过 10% 的海外公司资产。这个 10% 既包括纳税人自己持有的,也包括关联人(如家人)占有的。按规定,只要纳税人占有 1% 或以上的股份,再加上其关联人占有的股份,达到 10% 或以上,海外附属的定义就成立。你就需要在每自然年(或者是公司财政年度)后 15 个月内向政府提交该公司的 T1134 表格,如果纳税人拥有有多家海外附属公司,每个海外附属公司都分别需要填写相应的表格。 如果海外附属公司的年度总收入低于 25000.00 ,或者公司年度内总资产市场价值从未超过不到 1 百万加币,可以不用申报。 如果附属公司从事积极的生意,公司收入如果未分配到个人手中,不要在加拿大交税。如果是投资性的收入,公司收入要计算到个人总收入中,在加拿大交税。 填写 T1134 所需要的信息。 基本信息: 附属公司的名称,地址,成为附属公司的年份,主要商业活动,经营所在国,股份构成,申报人占有的月份比例,公司组织结构,以及申报人与附属公司的借款。 财务信息 财务报表及附注。附属公司的财务年度起止日期,总资产,税前收入,应交税。利润分配信息部分要求说明从附属公司得到了多少红利。 收入结构,雇员信息 财务报表及附注。雇员数量。利息,红利,租金等收入来源结构等